《新五代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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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 撰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
  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并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吴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新五代史·序》)。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占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历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唐代设馆修史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欧阳修(公元1007—1072年),大约于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至皇祐五年(公元1053年)的十八年间编成此书。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著名的史学家,奉命和宋祁领衔编撰《新唐书》。崇儒复古是他的政治主张,也是他修史的指导思想。他意禀承孔子的《春秋》笔法、“褒贬”义例,对《旧五代史》改编重修。在编排体例上,推翻《旧五代史》一朝一史的基本格局,取法《南史》、《北史》,打破朝代界线,把五朝的人事综合统编在一起,按时间顺序排列。
  《新五代史》全书七十四卷,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四卷。其中的列传,最有特色。它采用类传的形式,设立《家人传》、《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宦者传》、《杂传》等名目。每类传目,内寓特定涵义,用以贯彻作者的“褒贬”义例。臂如将相大臣,凡专事一朝的在《臣传》,历事几朝的则列《杂传》。又如根据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为两等,头等的进《死节传》,次等的入《死事传》。
  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
  本书的世家及世家年谱,大致相当于《旧五代史》的《世袭列传》和《僭伪列传》,明确将中原以外的割据政权分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楚、吴越、闽、南平、东汉等十国。各小国的划分编排,条理清晰,首尾完具,显然胜于旧史。《四夷附录》相当于旧史的《外国列传》。
  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尤其对十国部分的补充 。由于《旧五代史》已非原帙,残缺不全,《新五代史》特有的价值就更不应低估。再从其它角度来着眼,欧阳修撰史,浑然一体,结构严谨,选材讲究,文字凝炼;思想上不像旧史那样大肆渲染“天命”而注重人事;创《职方考》,独树一帜,提纲挈领,眉清目秀,颇受称道,都是它的长处。平心而论,两部《五代史》各有短长,可以互为补充,不应偏废。
  《新五代史》问世后,即有徐无党注。但徐注旨在解释《春秋》笔法、阐述微言大意,对读者并无多少裨益。

  卷一  ··梁本纪第一
  卷二  ··梁本纪第二
  卷三  ··梁本纪第三
  卷四  ··唐本纪第四
  卷五  ··唐本纪第五
  卷六  ··唐本纪第六
  卷七  ··唐本纪第七
  卷八  ··晋本纪第八
  卷九  ··晋本纪第九
  卷十  ··汉本纪第十
  卷十一 ··周本纪第十一
  卷十二 ··周本纪第十二
  卷十三 ··梁家人传第一
  卷十四 ··唐家人传第二
  卷十五 ··唐明宗家人传第三
  卷十六 ··唐废帝家人传第四
  卷十七 ··晋家人传第五
  卷十八 ··汉家人传第六
  卷十九 ··周家人传第七
  卷二十 ··周家人传第八
  卷二十一··梁臣传第九
  卷二十二··梁臣传第十
  卷二十三··梁臣传第十一
  卷二十四··唐臣传第十二
  卷二十五··唐臣传第十三
  卷二十六··唐臣传第十四
  卷二十七··唐臣传第十五
  卷二十八··唐臣传第十六
  卷二十九··晋臣传第十七
  卷三十 ··汉臣传第十八
  卷三十一··周臣传第十九
  卷三十二··死节传第二十
  卷三十三··死事传第二十一
  卷三十四··一行传第二十二
  卷三十五··唐六臣传第二十三
  卷三十六··义兒传第二十四
  卷三十七··伶官传第二十五
  卷三十八··宦者传第二十六
  卷三十九··杂传第二十七
  卷四十 ··杂传第二十八
  卷四十一··杂传第二十九
  卷四十二··杂传第三十
  卷四十三··杂传第三十一
  卷四十四··杂传第三十二
  卷四十五··杂传第三十三
  卷四十六··杂传第三十四
  卷四十七··杂传第三十五
  卷四十八··杂传第三十六
  卷四十九··杂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 ··杂传第三十八
  卷五十一··杂传第三十九
  卷五十二··杂传第四十
  卷五十三··杂传第四十一
  卷五十四··杂传第四十二
  卷五十五··杂传第四十三
  卷五十六··杂传第四十四
  卷五十七··杂传第四十五
  卷五十八··新五代史考
  卷五十九··司天考第二
  卷六十 ··职方考第三
  卷六十一··吴世家第一
  卷六十二··南唐世家第二
  卷六十三··前蜀世家第三
  卷六十四··后蜀世家第四
  卷六十五··南汉世家第五
  卷六十六··楚世家第六
  卷六十七··吴越世家第七
  卷六十八··闽世家第八
  卷六十九··南平世家第九
  卷七十 ··东汉世家第十
  卷七十一··十国世家年谱第十一
  卷七十二··四夷附录第一
  卷七十三··四夷附录第二
  卷七十四··四夷附录第三
  卷七十五··五代史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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