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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禁哑韵说之不成立 ——以陈三立的哑韵七律为例
摘要:
诗禁哑韵这一诗学主张,立论以韵字声响为本,未能具体审视哑韵之 于诗情诗境的表达作用,立论有失偏颇。韵字音声本身富有情感色彩,用于抒发性情 之诗体,当随情而押,只论其在诗中与诗情诗境合与不合,其本身之或响或哑本不必 多言其是非。陈三立七律是近世诗坛中多押哑韵而仍蜚声海内的创作实绩,其所押哑 韵能助益于诗情诗境,有着韵可言情的艺术功效,可以佐证诗禁哑韵说之不成立。
作者:
周洋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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